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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勇律师 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案例来做。一、基本情况    刘新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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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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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能否撤销赠与?

婚前、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另一方撤销的需要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即赠与的房产,赠与方在房屋过户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如该房产是经过公证的赠与,那么赠与人不得撤销该赠与。

法条连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1.1.1)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石家庄房产律师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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