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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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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1201610421394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友谊大街与工农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河北中烟公司对面),北院508室(新办公楼)。

律师介绍

刘新勇律师
刘新勇律师

刘新勇,男,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国家三级律师,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10余年,河北电视台《民生关注》、《今日资讯》,石家庄电视台《小吴帮忙》等栏目点评律师,《金牌律师》栏目律师团成员,刘新勇律师拥有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极强逻辑分析能力及判断能力,参与处理经济、民商事案件几百起。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法学理论学术成果:1.《论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学士学位毕业论文。2.《论平等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3.《民间借贷案件中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利息的返还问题研究》,载于法制博览,2019年10期。4.发表于石家庄律师刘新勇(微信公众号)上的原创法学实务类文章80篇。5、华律网自媒体房产栏目作者,原创法律实务文章阅读量累计超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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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律师刘新勇

代表性案例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

1、张某某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某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法院: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该案本律师代理原告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最终取得胜诉判决,判决解除与某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赔偿张某某首付款利息损失,银行剩余贷款由某开发商负责偿还,使张某某摆脱了既不能取得房屋还要继续偿还银行贷款的困境。

2、赵某某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法院: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该案本律师代理原告经过一审取得胜诉判决,判决解除赵某某与某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赔偿赵某某首付款利息损失,银行剩余贷款由某开发商负责偿还,使赵某某摆脱了既不能取得房屋还要继续偿还银行贷款的困境。

3、宫某某与王某抵押权纠纷一案,审理法院裕华区人民法院,该案中被告王某在离婚诉讼期间,虚构债务将价值200多万的房产抵押给第三人,一审本律师代理宫某某提起确认王某与第三人的抵押合同无效之诉,一审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为宫某某保住了价值200多万的房产。

 

4、张某某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情况下,本律师代理张某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支持张某某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了180多万损失。

二、债权债务类纠纷类

1、河北某交通部门与定州某农村信用社等14个信用社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级:一审,代理河北某交通部门参加诉讼,一审取得胜诉的结果,使得其免于承担25亿元的还款责任。

2、孙某某诉周某某6000万元借款纠纷案,审理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律师代理周某某从孙某某涉嫌虚假诉讼角度出发,严密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一、二审法院最终作出裁定驳回孙某某的起诉,使周某某免于承担6000万元的债务。

3、周某某与贵州某物资有限公司、贵州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梁某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级:一审,代理原告周某某,认真审查并组织借贷双方的证据,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积极参加庭审,一审取得胜诉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2500多万的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法院判决全部由被告方承担,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公司类纠纷类

1、江某某与黎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级:一审,代理被告江某某参加诉讼,一审成功为当事人挽回9000多万的损失。

2、河北某管件有限公司与西班牙管道及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级:二审,接受委托后,在庭审中对对方提交的证据严格审查并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最终代理意见被采纳,取得二审胜诉的结果。

3、郝某某与xx科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审理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级:一审,接受委托后,在诉讼期间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成功为当事人防止了上亿资产的流失并在诉讼阶段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刑事辩护类

1、周某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非法经营金额高达150多亿,审查起诉阶段及时阅卷提出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对周某某诈骗罪作出了不起诉的意见,为当事人赢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并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适用缓刑。

2、葛某挪用公款一案,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出律师辩护意见,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3、乔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无罪辩护,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罪,刑期比检察院的量刑期间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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