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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勇律师 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案例来做。一、基本情况    刘新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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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在殡仪馆工作 买房人可否退房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王朝辉 黄斌)买房人赵某将卖房人杨某告上了法院,称赵某违约,应向其返还双倍定金20000元,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据了解,这是一起因卖房人职业和风水问题而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今年3月,赵某和他母亲看中了杨某的一套房屋,向杨某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后赵某母亲了解到杨某在殡仪馆工作,认为这套房屋的风水不好,要求杨某退还购房定金。杨某不同意,并多次催告赵某按合约支付购房首付款。由于赵某未在合约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杨某告知赵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将该房屋出售他人,赵某认为杨某违约,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王朝辉在厘清事实后,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析理,指出杨某在殡仪馆工作与其房屋的风水好坏,不能成为赵某不按约支付首付款的理由,赵某因违约在先,导致诉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官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自愿返还赵某部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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