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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石家庄律师|合同签订时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能否要求违约方支付?

01、没有约定违约金,能否要求违约方支付?

支付违约金要以事先的约定为前提,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后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也不能要求其支付自己定的违约金,但是因为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事宜,违约一方也应该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也不得高得离谱,上限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违约造成的损失。

02、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约定违约金可以直接约定一个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违约金时,不知道如何估算损失,不知道计算方法也别担心,因为《合同法》还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换而言之,当约定的违约金一旦低于造成的损失,就可以请求增加;但约定高于损失时时,一定要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才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

03、守约方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对于守约方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守约方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来源:www.sjzlawyerliu.com、法律快车

  责任编辑: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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